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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镇为何集体离婚?
发布时间:2006-08-21
小镇为何集体离婚?
婚姻,原本是一件庄严之事。在西方,得入教堂、宣誓言,在主的面前承诺生死不变;在中国,需宴亲朋、拜天地,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。

然而,人心世道,皆已不古。

重庆市郊的人和镇,最近就有这样一幕活剧上演:1000多对夫妻,从假离婚,到再婚,再到复婚,荒诞事让人目不暇接,旁观者或谓之“儿戏”,剧中人却有不为人知的悲凉。

先离婚,再找个人塞1万元钱,然后跟他(她)结婚。年龄?不是差距;品貌?不是问题;从没见过面也没关系,惟一的要求是:城镇户口,且没有住房。

在重庆市人和镇,婚就可以这么结。该镇和睦路婚姻登记处的数据统计,2005年,全镇共有732对这样的再婚婚姻。离婚的就更多了,一共1795对夫妻,在这一年“劳燕分飞”。

对于一个人口只有两万多的小镇来说,这样的婚姻剧变,或许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了。

45岁的人和镇集乐村村民叶兰如今带着孩子生活,她和前夫郭强,在去年12月,就经历了这样一场“人和式婚姻”。

现在回想来龙去脉,叶兰已是欲哭无泪。




被婚姻改变的集乐村村民 张晓/图

1 “村长90岁的妈都把婚离了”

说得更明白些,离婚后再找个城里人结婚,分配的房子可以从一室一厅增加为两室一厅。

2005年12月,人和镇集乐村最大的新闻,莫过于村妇女主任魏淑芳再婚。

年近60岁的魏淑芳,前不久与共同生活了几十年的丈夫离婚,又闪电式地登记结婚。她新婚的丈夫,是附近一所大学的在读生,20岁出头。

在人们啧啧称奇时,魏淑芳气定神闲地在麻将桌上,向几位牌友透露了这场婚姻的秘密:“要研究政策”,魏淑芳神秘莫测地说,“结了婚,按政策可多分一间房”。

她说的“政策”,是指从2000年始,人和镇集乐村被划为重庆市高新区北部新区开发用地,根据拆迁补偿规定,拆迁的村民统一分配安置房。

魏淑芳透露的消息在集乐村村民中不胫而走。叶兰也听到了消息。她和丈夫郭强开始了“研究工作”,两人初步弄明白了:根据1999年颁布的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(市人民政府第55号令),有几种情况可以得到“优惠”。

朋友们指点叶兰,主要注意第24条和25条。这两条冗长条文透露的信息是:“一、一对夫妻只能分一套房,但离了婚单独立户,就可以各分一套房,并以优惠的价格购买;二、配偶为城镇户口且无住房,可以申请多分配一间屋。”

说得更明白些,离婚后再找个城里人结婚,分配的房子可以从一室一厅增加为两室一厅。

两室一厅的诱惑在于,房型更合理,在市场上卖得起价。和大多数村民一样,按照安置房分配政策,叶兰一家并不缺房子住,他们缺的是钱。

按照55号令和高新园区的配套文件规定的政策,每人可拿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21000元,但男性超过50岁女性超过40岁,高新园区不发放现金,统一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。

叶兰一家三口加上父母共5人,只有丈夫郭强和孩子不在办理养老保险之列,补偿费发放42000元,再加上房屋拆迁补偿费近30000元,青苗及地上构附着物补偿费近3000元,村社撤销后集体资产分得约3000元,叶兰一家最后拿到现金78000元。

让叶兰发愁的是日常的开销,失去土地之后,家庭收入锐减,只能依靠家中3个人525元/月的养老费。

如果能办假离婚,然后再假结婚,那么就可以另外分到一套70平米的两室一厅,叶兰算了一下,按照政策,其中40平方的价格为240元/平方米;余下的30平方价格为750元/平方米。叶兰只需付出约32000元,但卖出的市场价约为15万元。

这是一笔看起来十分划算的买卖,但叶兰有些犹豫,“毕竟从没研究过政策,不晓得管不管用”。叶兰和丈夫郭强商量,再等一段时间,看看风声再说。

但事实不容再等了,叶兰突然发现,身边的朋友们一个接一个地离了婚。人和镇婚姻登记处就在和睦路安置房小区的对面,从来冷冷清清的登记处门口,变得像菜市场一样热闹起来。

又一个爆炸性的消息这时传开了,朋友告诉叶兰,村里的干部们,差不多都离婚,还正在找人再婚。“村长90岁的妈都把婚离了”。

“干部做事情不会吃亏的,”叶兰慌了,“他们懂政策,要不我们也离吧。”听到这消息,郭强毫不犹豫地点了头。

2 默认的另一种拆迁补偿?

郭强也想不出填什么,小邓提醒他们,“要不就写感情破裂吧,差不多大家都这么写的”。叶兰和郭强连忙称是,“对对对,我们感情破裂了”。

和睦路婚姻登记处的热闹,马上传到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徐南雄的耳朵里。实际上,在离婚潮方兴之时,安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就向高新区管委会做了汇报,“我们研究了政策,”徐南雄说,“55号令规定离婚分户可分房,新婚姻法又简化了离婚程序,我们没有理由去阻止离婚。”

徐南雄对村民“买进卖出”的算盘同样一清二楚。但让管委会头痛的是,要不要将此默认为拆迁补偿的另一种途径?

事实上,此前已有专家测算:按重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,拆迁补偿人均2.1万元仅能维持一个人生活3年多。对于很多2000年前后被征地的家庭来说,早已入不敷出。

“离婚分户,多分一套房子,也算是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一种补偿手段了,”安置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解释,“农民一直希望增加补偿,除了让他们离婚分房子,也很难在其他方面违反政策。”

但这也只是工作人员的态度而已,管委会对此并未明确表态。而此时,婚姻登记处的门口已排起了长队,挤满了前去办理离婚的夫妻。

在登记处外面,叶兰吓了一跳,倒不是因为人多,而是“村里老太爷老太婆都来离婚了”,叶兰回忆,“七八十岁走不动路,儿孙扶着来的、背着来的都有,一大家人,有说有笑地排队”。

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小邓,回忆起当时情景更是叫苦不迭,“婚姻登记处啥时候那么排过队”?登记处原本只有小邓一个工作人员,自从人和镇掀起离婚高潮,镇里专门派了两个人过来临时帮忙,“但还是忙不过来”。

一直排到下午,叶兰和郭强终于挤进了办公室。坐在登记员小邓面前,叶兰和郭强手脚麻利地逐项填写表格,但填到离婚“原因”一栏时,两人都停住了笔。“我们为啥要离婚呀?”叶兰先问丈夫,问完忍不住笑起来。

郭强也想不出填什么,小邓提醒他们,“要不就写感情破裂吧,差不多大家都这么写的”。叶兰和郭强连忙称是,“对对对,我们感情破裂了”。

整个2005年,人和镇一共有1795对夫妻就这样“感情破裂了”。

离和睦路不远的人和大厦,就是安置办的办公地点,一名工作人员曾悄悄到婚姻登记处侦察情况,他形容为“人山人海,离婚盛况空前”。

办完手续回家的路上,叶兰夫妇碰到了朋友刘洁。叶兰兴高采烈地通报:“我们离婚了”。刘洁在祝贺之余十分羡慕,她的丈夫是邻村人,不在征地拆迁范围内,不能享受“政策”,因此他们没有离婚。

心情高兴的叶兰看出了刘洁的心思,安慰说,“想办法把你老公的户口迁过来吧。没关系的,这次离不成,下次再想办法!”

3“我们都被耍了”

在这位官员眼里,此前管委会对离婚户的默认,已经是颇为宽容了,“再这样钻政策空子,哪个政府受得了呢?”

对于集乐村的大多数村民们来说,离婚只是第一步,接下来是更加复杂的任务:再婚。

叶兰还在犹豫,在她想来,分到两个一室一厅已经够了。离婚之后虽然仍和丈夫生活在一起,叶兰心里始终觉得有点不踏实。要不要再找个人结婚,叶兰拿不定主意。

叶兰的犹豫显然不合时宜。第二天,她就听见有干部拿着大喇叭在村里宣布,“申请增购安置房到12月23日截止,要办理增购手续的抓紧时间。”干部最后干脆提醒村民,“要离婚的要结婚的,都抓紧!”

村干部还透露了另一个消息,开发办并没有预想到村民们会离婚分房,因此一室一厅并不多,需求太多,可能很多人会拿不到房;而两室一厅非常充裕,再婚申请则没有问题。干部们说的没错,村里二期安置时,很多申请一室一厅的单身户,现在都没拿到房。

集乐村又一次行动起来,最关键的是找人。村民们发动一切亲朋好友,在政策划定的“老重庆9区12县城镇户口”范围内寻找结婚对象。重庆城区的下岗工人们,成了最合适的对象群体,村民们甚至开始“悬赏”,赏价从最初的六七千元一路飙升到上万,重赏之下“丈夫”和“妻子”源源不断涌来。

叶兰终于下定了决心,“两室一厅还是比一室一厅好”。不过她和丈夫商定,由丈夫再婚,叶兰自己实在不能接受一个素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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