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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决书长达10万字。据悉,法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对李军等22名被告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:5名骨干中李军、孙军、陈中桥3人被判处死刑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另外2人被判处死刑、缓期两年执行,其余17名涉案人员中1人被免于刑事处罚,16人被分别判处2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。
法院审理查明,李军等22名被告人在1998年2月至2004年6月期间,通过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涉嫌杀人、绑架、非法运输枪支弹药和赌博、控制布匹运输批发、建筑工地开发“吃黑”等重大恶性案件20余起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,严重影响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。
2006年3月,当地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后,将此案作为武汉“打黑除恶”工作的重大突破口,组织精兵强将,开展专案侦查。经过艰苦的调查和追逃,公安机关基本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事实,成功抓获了该团伙的主要成员20余名,收缴枪支10余支,追缴赃款700余万元。